pg电子

    海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pg电子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发布时间:2022-02-18 00:00:00 浏览量:595

    海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pg电子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海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pg电子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pg电子安防”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交易所上市规则》、《上海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pg电子安防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发表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pg电子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81号)核准,pg电子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700万股,并于2021224日在上海交易所挂牌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的普通总股本为43,60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6,9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4.63%。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股东尚融(宁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宁波高新区岠玲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共计738万股,占公司现总股本的1.69%,将于2022224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1、股东尚融(宁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宁波高新区岠玲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自公司在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股东尚融(宁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宁波高新区岠玲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减持时,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实施减持时,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或主体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或主体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738万股;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2022224日;

    3)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单位: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股数量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

    剩余限售股数量

    1

    尚融(宁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6,150,123

    1.41%

    6,150,123

    0

    2

    宁波高新区岠玲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29,877

    0.28%

    1,229,877

    0

    合计

    7,380,000

    1.69%

    7,380,000

    0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

    类别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1、国家持有股份




    2、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3、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324,720,000

    7,380,000

    317,340,000

    4、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44,280,000

    0

    44,280,000

    5、境外法人、自然人持有股份




    6、战略投资者配售股份




    7、一般法人配售股份




    8、其他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369,000,000

    7,380,000

    361,620,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A

    67,000,000

    7,380,000

    74,380,000

    B




    H




    其他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67,000,000

    7,380,000

    74,380,000

    股份总额

    436,000,000

    0

    436,000,000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pg电子安防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法》、《上海交易所上市规则》、《上海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规则以及相关股东作出的承诺,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对pg电子安防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pg电子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曲洪东            黄晓伟

     

     

     

    海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